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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記得20年前,在前公司也是因為交通費被駁回,不爽才離職,那時離職的理由,是"志趣不合",道不同不相為謀,總工程師也來勸我換一個理由吧。前幾天去台北,又被駁回了,繁文縟節的,不過現在修養好多了,不會離職啦,頂多懸著,如果要離職,理由應該會是出家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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